实施《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05),推进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05),已于2005年5月1日实施。它标志着我国经济发展史上一种新的企业形态的诞生。

    国家已设立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统一负责我国境内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的申报、审核和公告的组织领导工作。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积极稳妥地组织了物流企业综合评估试点工作,并先后于2005年6月28日、2006年1月19日公布了两批A级物流企业名单。通过综合评估试点工作,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参评物流企业的综合能力;对于规范物流市场、提高物流服务质量、推动物流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了技术性的参考依据和重要支撑,受到各级政府物流主管部门和物流企业的欢迎。

    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05)明确了物流企业的定义、分类原则与方法,物流企业的类型及综合能力的评估指标。该标准把物流企业分为三种类型,即运输型物流企业、仓储型物流企业、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并按照不同评估指标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AAAAA级为最高级,依次降低)。

    根据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05),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在此,提醒广大报考者注意选择。







文章来源: 管理员汇编 录入日期:2006-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