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


    作为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China Federation of Logistics & Purchasing 简称CFLP),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第一家物流与采购行业社团组织,总部设在北京。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推动中国物流业的发展,推动政府与企业采购事业的发展,推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的改革与发展,完成政府委托交办事项。政府授予联合会外事、科技、行业统计和标准制修订等项职能。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是亚太物流联盟和国际采购联盟的中国代表,并与许多国家的同行有着广泛的联系与合作。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3年9月11日成立,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工作。在物流基础、物流技术、物流管理和物流服务等领域,发挥组织、协调、归口管理的作用,组织制定全国物流标准体系表和具体实施规划,建立物流标准化工作交流机制,组织有关行业研究解决物流标准化重大问题和急需项目。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的发证机构。其颁发的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特点主要有:
    1.职业等级的实用性
    根据"物流师国家培训标准"的规定,分别设立: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流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物流师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三个等级。
    培训对象: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外贸、运输、货运代理、港口、仓储、配送、第三方物流企业、第四方物流企业从事物流操作、市场开发、营销策划及企业管理等工作的物流从业人士,或准备进入物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士,各类制造业企业、零售业企业等从事采购、配送、供应等工作的操作人员、职员和中高级管理人员大学、职校、技校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
    2.培训教材的权威性
    由全国相关高等院校物流专家组成的"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了全国统一的"物流师职业资格培训专用系列教材"。
    3.师资力量的整体性
    培训教师必须是相关学科的在职人员,而且经过了本标准的专业培训,从事物流专业教学一年以上人员,由培训机构报"专委会"审核批准;具备讲师职称,从事物流专业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由培训机构上报"专委会"审核批准;通过课程相关知识考核,由"专委会"统一认证。
    4.考试认证的严肃性
    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在每一省市只设一处考试中心,考试中心不得开展同类题材的培训,从制度上避免了既培训又考试的弊端。而且,只有经过中国物流学会物流人才培训专业委员会授权的机构和单位,才有资格作为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的考试中心。
    5.执行标准的统一性
    本资格认证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和统一认证"的认证制度。
    6.培训证书的通用性
    物流师职业资格培训采取宽进严出的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经过严格培训,考试合格才能取得相应证书。本证书可在全国同行业通用,作为应聘上岗的资质证明,并积极创造条件,与国际相关组织合作,逐步实现国际互认。

    南通大达物流培训部是首批获得国家级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的授权培训中心之一,是南通地区唯一已经批准授权的认证培训机构。
    培训级别: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物 流 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考试时间: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五月份的第三个周日;十一月份的第一个周日。
    关于培训科目、收费标准、报名资料以及各项培训事宜,请参见各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南通大达物流培训部 录入日期:2005-08-20